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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差额交税(建筑施工企业差额征税)

 

建筑企业简易计税差额征税

1、差额计税:差额计税也就是指纳税人按照征收率,就差额部分进行征税的一种简易征收方式。

2、建筑工程差额征税是指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差额计税和简易方法计税的区别,具体如下:简易征收(营改增办法中叫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指的是全额,即以全部销售收入为销售额,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差额计税:指的是纳税人选择只就差额部分按照征收率征税的一种简易征收方式。

4、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不适用于一般计税的项目。只有简易计税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差额纳税这个政策。

5、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办法,以解决纳税人税收负担增加问题,目前实行差额征收的是劳务派遣、人力资源行业,航空运输,金融行业,旅游,建筑,房开企业以及不动产交易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分包发票如何进行差额抵扣

1、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3、建筑企业总承办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比如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行为等。若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若是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和建筑服务发生地属于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的,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4、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国 家税 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5、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出去,取得的3%专票分包劳务费,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如何全面理解建筑业差额计税

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水费(假差额),可以选择全额6%的一般计税或5%简易计税。劳务派遣服务(真差额)则必须选择差额征税,税率分别为5%简易计税或3%简易计税。建筑服务(真差额),如跨县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有预缴税款的规定。

安全保护服务被认为是真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则被视为假差额。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全额按一般计税方法或差额征税按5%简易计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假差额一般计税方法或5%简易计税。

一般为全额计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差额计税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工业总产出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产品价值不允许重复计算。它包括核算期内生产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在实行增值税后,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额。


发布时间: 2024-09-23